日前,《上海市公共衛生應急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由上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從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條例》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公共衛生應急管理的五大體系。包括建設各方參與的公共衛生社會治理體系、集中統一的公共衛生應急指揮體系、專業現代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協同綜合的公共衛生監測預警體系、平戰結合的應急醫療救治體系。
《條例》要求要健全公共衛生監測預警體系,建立綜合監測平臺,構建包括醫療機構、藥店、學校、托幼機構等單位和場所的監測哨點布局,市場監管、藥品監管等相關部門按照公共衛生監測方案要求和各自職責,在本系統內組織開展相關監測工作,并及時共享監測信息。同時,建立健全公共衛生預警制度,對可以預警的公共衛生事件,按照公共衛生事件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確定一至四級預警級別。
《條例》將公筷公勺、分餐等文明健康生活習慣納入公共衛生社會治理體系中,要求餐飲服務單位應當提供公筷公勺服務,餐飲行業主管部門以及相關行業組織應當制定分餐制服務規范,并推動餐飲服務單位落實要求。對餐飲服務單位未向消費者提供公筷公勺服務的,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警告,并將相關情況納入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評定范圍,評定結果向社會公布。同時,要求個人應當加強自我健康管理,增強自我防護意識,養成勤洗手、分餐、使用公筷公勺、不食用野味等文明健康生活習慣;在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進入公共場所應當按照要求佩戴口罩,并保持社交距離。(記者巨云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