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確定2011年江蘇省鄉鎮衛生院示范中醫科建設單位的通知
蘇中醫政〔2011〕79號
各市衛生局:
根據省衛生廳、省中醫藥局《關于開展江蘇省鄉鎮衛生院示范中醫科建設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蘇中醫政〔2011〕64號)要求,經組織遴選和審核,確定南京市溧水縣柘塘中心衛生院等30家單位為江蘇省鄉鎮衛生院示范中醫科建設單位(名單見附件),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建設周期為1年。建設期滿或自評達到建設標準,項目建設單位要及時提請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驗收。
二、項目建設單位要認真對照《江蘇省鄉鎮衛生院示范中醫科建設標準》要求,制定建設計劃,落實相關措施,保證按期完成建設任務。
三、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管理職責要求,加強對項目建設的組織領導,協調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監督建設進度和質量,并及時向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項目建設進展情況,務求項目實施取得實效。
四、項目實施過程中有何問題,請及時與省衛生廳中醫醫政科教處聯系,聯系電話:025-83620506。
附件:江蘇省鄉鎮衛生院示范中醫科建設單位名單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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